【人保游客保险书】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附件
重庆青年旅行社合作中国人保敬告保险客户书
尊敬的保险客户: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事项敬告如下:
一、保险对象
凡年龄一周岁至85周岁(80周岁以上需有家人陪同并签署健康承诺书)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或国内团队旅游且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者,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成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
三、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
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四、每人/份保险金额
环球游境外旅行保险保障利益表 (单位:元/人)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和残疾 240000
2、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 60000
华夏游境内旅行保险保障利益表 (单位:元/人)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和残疾 70000
2、境内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30000
备注:
1、按国家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限额为10万元;国内游游客64周岁以下限购3份, 65周岁及以上游客限购一份,出入境游客限购一份,多购无效。
2、该保险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元人民币,按90%给付。
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费支出的,保险公司不负责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4)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5)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6)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7)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11)恐怖袭击;(12)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13)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14)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15)从事高风险运动;(16)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17)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18) 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19)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20)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21)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22)从事石油挖掘、采矿、空中摄影、处理爆炸物、森林砍伐、建筑工程、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之类的职业活动;(23)以医疗为目的或违背医嘱进行旅行;(24)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25) 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先天性疾病与先天性畸形;(26)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27)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28)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29)根据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的意见,可以被合理延迟至被保险人返回原出发地后进行而被保险人坚持在境外进行的治疗或手术。
六、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通知电话:95518。
七、其他
未尽事项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声明
我代表本次旅游合同内一行 人声明:我已详细阅读上述《敬告保险客户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和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已履行告知义务。同意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此保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