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被坑怎么办?8招教你法律维权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表时间:2015-10-0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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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小长假都是出游的高峰期,纵情于山水之间,寻觅难得的安宁,聆听着鸟语蛙声,在一呼一吸之间感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力量,无疑是美妙的享受。然而,旅游景点却往往成为敛财的工具,到处充斥着金钱的味道和欺骗的陷阱,让游客无法在假期享受应有的快乐。旅游被坑怎么办?下面,重庆旅行社小编就各大旅游景点的各种敛财招数。
旅游被坑招数:“烧香”其实是烧钱
到了有名的仙山、福地,往往少不了香火钱,各种平安香,动辄百十块钱;拇指大的开光佛,便宜的都得几百元;听佛经,跪到脚抽筋。开光完毕,回家一算不知不觉一千“蚊”就这样打了水漂。
解决办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旅游被坑招数:“洞房”不能随便进
一些旅游景点的民俗风情村,利用当地的婚俗特点,“邀请”游客参加抢亲游戏,抢亲成功的会被“送入洞房”,然后由“伴娘们”依照习俗向新郎讨要嫁妆,为了脱身游客只好乖乖交钱。
解决办法: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构成聚众哄抢罪。
旅游被坑招数:“特产”原来是假货
在导游们的热情推荐下,买回了各种特产,结果却发现,挤破头买到的牦牛披肩原来是化纤的;天珠项链出了屋,就成了玻璃;买到的银饰不是铁做的就是铜做的,佩戴几天,便原形毕露。
解决办法: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数额较大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旅游被坑招数:“景区黑店”住不得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些重点景区,半路上通常会有许多当地人来拉客,以低价位吸引外地游客,但这些旅馆通常没有营业执照,经常发生安全问题。
解决办法:《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旅游被坑招数:“天价门票”也得进
一到旅游旺季,旅游景点的门票就急速飙升,从原来的一两百元涨到上千元,各位驴友,山长水远到了,当然不能因为门票而放弃,于是只能乖乖做水鱼,等着被宰。
解决办法:景区肆意涨价,违反了《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旅游被坑招数:“富贵之人”须进贡
旅游景点总有这样一群人,穿得仙风道骨。一眼便能瞅中有缘人,还免费看相算命,只听得个个施主皆是大富大贵的命格,为了表示诚意就要主动献佛,如若不然家庭必遭大祸。
解决办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2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旅游被坑招数:“忍痛出血”高消费
无良商家常常先用欺骗的手段让顾客购买名不副实的商品,顾客识破不想买,便开始言语威胁甚至不惜动“粗”,旅客只好被迫消费。
解决办法: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
旅游被坑招数:司机餐馆“狼狈为奸”
一些出租车司机以廉价消费为诱饵,拉游客到餐饮和娱乐场所消费,等乘客不觉,将车开到偏僻地带。这时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如有反抗立即拳脚相加,甚至出现将人打伤打残的情况。
解决办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最低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小编一番精辟的讲解,相信被坑的同学们都知道景区的各种坑人行为都违反了什么法律吧。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将自己被坑的事情向当地旅游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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