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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新规定出台 规范在线旅游业务经营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表时间:2020-09-02 09:28 人气:3284

防疫进入常态化,“云旅游”、网上“种草”成为文旅产业未来发展的消费新业态。为消费新业态发展“保驾护航”,8月31日,文旅部出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的监控空白。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近年来,随着在线旅游市场的不断快速增长,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数量也随之增加,业务量更是逐年提升。2019年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的业务,大约有六层左右是来源于网络。而2020年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的业务,由于大量线下门店的关闭,超过八层是来源于网络平台。包括网站(www.ytszg.com)、飞猪、马蜂窝、携程等旅游平台。

当然,随着在线旅游业的发展,相关投诉也不断增多。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在不断加强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尽可能让所有在我们网站或第三方旅游平台报名的游客,透明旅游、放心出行,对于部分旅游线路中的购物店和自费项目,在游客报名前必须进行相关告知。这大大减少了游客的投诉量,让游客放心出行。

不过目前市场上尤其是线上市场,还是出现了一大批没有旅游许可资质的个人或组织以各种名目组织户外旅游活动,相关人员伤亡意外事件时有发生。《规定》将《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和《旅游法》相结合,对社交网络平台、移动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做了约束和要求,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维护了有资质的旅游企业的权益。

《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平台经营者要承担的责任,包括要承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核实责任,对旅游者合理的提醒告知责任,应急处理责任,承担辅助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平台内经营者要承担诚实、合法、契约经营的责任;旅游者的诚信守法责任;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与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责任,确保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诚信便利,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

此外,《规定》将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社交网络平台、移动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其服务从事违法违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或者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相信,随着《规定》的出台,在线旅游业务的开展也会越来越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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