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核心景点相继关闭 居民称收入分红不公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表时间:2011-08-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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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来自湖北武汉的刘刚(化名)夫妇自驾到“中国最美乡村”江西婺源旅游。当他们到婺源县城的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门口时,却被告知“李坑、汪口景点关闭了,今天江湾景点也关闭了”。
“像李坑、汪口、江湾这些核心景点都关闭了。那买了180元通票的游客还能看什么?”李先生懊恼地说。事实上,这天距婺源的核心景点——李坑景区关闭已过去一个月,汪口景区也关闭了3天,而江湾景区则是在经历“前几天关闭、短暂开放”后,于当日再次紧急关闭。
《法制周报》记者在当地调查发现,景点关闭的“导火索”被当地人认为是发生在李坑景区的一起血案,而更深层次的矛盾却来自长达数年之久的门票收入分红不公、账目不公开等问题。
一起伤人案引发景区关闭
2011年6月25日晚上10时50分许,5名男子闯入婺源县李坑村叶一青的家。“你爸在家吗?”一个25岁左右的青年操着本地口音问叶一青,手里还攥着一把短刀。“不在家。”其母在楼上睡觉,父亲去了朋友家。
然而,5名男子并不相信他。两名男子上楼查看确无所获,突然说“叫你爸爸不要再插手村里的事”后,一起扑向叶一青,对他的大腿连扎两刀。
当晚,叶一青被邻居们送到了婺源县人民医院抢救,其父叶进宝得知“并没有伤及要害”。
这一天距离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旅游公司”)分成费谈判之后的第三天。叶进宝是村民代表之一,他曾在谈判会上“指出了分成计算错误”,并“用手机拍了照”。
7月9日,住院15天后,叶一青终于康复出院。《法制周报》记者获悉,在血案发生第二天,警方就已介入调查。数日后,3名嫌疑人落网,另两人在逃。
叶进宝随后得知血案的幕后指使人,是一名当地的私人老板,和他并无恩怨,“羁押在外地”。
8月13日,记者在李坑村走访多位村民,他们认为血案是“对老叶的打击报复”。然而,8月15日,婺源县秋口镇党委书记洪文胜却对此说予以否认。李坑村委会和婺源旅游公司关于“分成费”的谈判在此后的半个月仍未达成共识,终于在7月12日,发生了村民在村口拦堵游客的事件,随后,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李坑景点紧急关闭。
多个景点相继关闭
8月13日,婺源暴雨如注。在李坑村一位村民掩护下,记者进入了已经关停一个月的李坑景区。
景区入口处,由于有隔离线,几名保安盯着进出的村民及车辆。景区内,家家闭户,街上只能偶尔遇到几个村民。四处散落着木架子、砖瓦石材,知情人称为“大拆迁后的杰作”。记者在李坑村主街发现张贴着由婺源县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于8月10日发出的“李坑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通知,上面表明“8月11日开始拆除文昌阁至村委会老办公楼以及小菇尖的违章建筑”;同时,记者也在一家叫双峰客栈的门前看到了被认定为有“违章建筑”的村民名单及“违章情况”,名单显示,李坑300余户村民中,有90余户建有“违章建筑”。
“他们现在对外解释景区关闭是为了创建国家旅游示范县而进行综合治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可事实上,景区7月12日关闭了,所谓的整治8月初才启动,就是找个理由罢了。”
据李坑多位村民反映,“关闭景区”是“不得已”,因为“分成费至今没有达成协议”。按照惯例,李坑村民每季度可领到门票的分红收入,然而截止到2011年7月底,李坑村的村民均未领到“分成费”,这引发了李坑景区“拦截游客”事件,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景区紧急关闭。
8月11日,与李坑同属婺源旅游北线的汪口,也发生了“拦截游客”事件,婺源旅游公司不得不在8月12日宣布汪口景区紧急关闭。
在汪口景区经营宾馆的余秀青告诉记者,8月11日晚,汪口村村民聚在一起讨论如何与婺源旅游公司就“分成费”谈判会达成共识时,当地镇政府及派出所却要“驱散村民”,村民拦车后仍“强行进村”,当场撞伤一位80多岁的老人和一名小孩,引发民众不满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晚,村民向当地镇政府及婺源旅游公司提出了包括“汪口本村村民每年旅游资源费必须达到1600元以上”的10条意见,并发起“村民签字”的活动。
据记者了解,作为婺源旅游的核心景点之一,当前汪口景区村民每人每年的门票分红收入仅为150元。
8月14日,记者从当地旅行社导游、游客及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口中证实了江湾景区也因“分成费”问题而发生“拦截游客”事件,导致被紧急关闭。
沉疴四年的“分成费”
据当地村民介绍,“拦截游客”、“关闭景点”在婺源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2007年4月14日,李坑村曾拒绝对外接待游客长达15天,直到劳动节前夕才真正开放。
主要矛盾是,李坑村原住民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门票分成未能达成一致。
4年过去了,门票分成的问题迄今没有彻底解决。
据悉,婺源旅游发迹于2000年,当时各景点由本地或江浙一带的老板承包投资兴建。2007年,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婺源当地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中入驻婺源,收购婺源当地14个景点后,成立了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全村村民分成按门票的19%的比例提取,双方通过协商后达成3年(2008年至2010年)一次性给予每位村民1300元。
2011年1月1日起,门票提成问题又重新面临讨论。
6月22日,辖区政府秋口镇政府通知李坑村各组长或组代表到秋口镇政府开会协商“门票分成”一事。据村民回忆,据当时婺源旅游公司副总王建红提出的去年门票收入的数字推算,每位村民应得门票分成款为每年2308元。当时,村民都同意,但并未得到镇政府领导正面答复。
突如其来的“李坑血案”、“关闭景点”让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终于决定与村民代表谈判,并最终在8月初给出了“分成费每人每年2100元”的结论,但此标准迄今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更未经村民投票认可。
8月8日,李坑景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突然下发通知,称“李坑景区无违章建筑户从今天下午开始发放2011年暂定的门票分成款”,要将生米煮成熟饭。
“只要在谈判会上不低头,为老百姓说话的不但像老叶一样被报复,也都成了违章建筑户,半年的分成费打了水漂,被镇政府以违章建筑罚款的名义没收了。”村民李玉华(化名)愤愤地说。
“婺源旅游模式”遭质疑
“发生这些事是婺源旅游的一个偶然,也是一个必然。”一位在婺源当地从事旅游景区开发长达10年之久的知情人士如是总结,“一方面村民担心旅游公司瞒报门票收入,另一方面旅游公司认为村民眼见的旅游兴旺并非为实。”他认为,当初在各种问题都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就强行将景点捆绑出卖,并非妥当,如今的问题不是关闭景区就能解决。“如果不从机制上入手解决,类似事情还会发生。”
“我们并没有信口开河的要分成费,就是要求旅游公司能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19%来分成。”当地多位村民如是说。有一位细心的村民曾看到一份经过婺源县审计局审计核实的分成费公告,其数据显示为每人每年“2308元”。然而这个说法却遭到了婺源旅游公司方面的否认,该公司的一位吴姓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在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分成费”,同时又以“不熟悉公司财务”为由拒绝透露景区门票收入,让记者“问旅游局”。
而婺源县旅游局一位洪姓主任对“多个景区关闭”一事回应称“旅游局已经介入,在做协调工作”,对于“景区何时开放”及“分成费”问题并没有作出回应。
多年从事古村落保护开发研究的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王云才表示,“古村落的开发与保护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因为涉及到原住居民,因此在开发旅游景点的同时首先要考虑到当地村民的经济利益”,他认为解决涉及原住民切身利益的“分成费”问题一定要慎重解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旅游开发公司及村委会公布账目、引进第三方独立审计监管机构都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
然而,据记者了解,无论是婺源旅游开发公司还是李坑村委会,从未公开过账务。
婺源景区“分成费”问题,已沉疴四年,终该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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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李坑、汪口、江湾这些核心景点都关闭了。那买了180元通票的游客还能看什么?”李先生懊恼地说。事实上,这天距婺源的核心景点——李坑景区关闭已过去一个月,汪口景区也关闭了3天,而江湾景区则是在经历“前几天关闭、短暂开放”后,于当日再次紧急关闭。
《法制周报》记者在当地调查发现,景点关闭的“导火索”被当地人认为是发生在李坑景区的一起血案,而更深层次的矛盾却来自长达数年之久的门票收入分红不公、账目不公开等问题。
一起伤人案引发景区关闭
2011年6月25日晚上10时50分许,5名男子闯入婺源县李坑村叶一青的家。“你爸在家吗?”一个25岁左右的青年操着本地口音问叶一青,手里还攥着一把短刀。“不在家。”其母在楼上睡觉,父亲去了朋友家。
然而,5名男子并不相信他。两名男子上楼查看确无所获,突然说“叫你爸爸不要再插手村里的事”后,一起扑向叶一青,对他的大腿连扎两刀。
当晚,叶一青被邻居们送到了婺源县人民医院抢救,其父叶进宝得知“并没有伤及要害”。
这一天距离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旅游公司”)分成费谈判之后的第三天。叶进宝是村民代表之一,他曾在谈判会上“指出了分成计算错误”,并“用手机拍了照”。
7月9日,住院15天后,叶一青终于康复出院。《法制周报》记者获悉,在血案发生第二天,警方就已介入调查。数日后,3名嫌疑人落网,另两人在逃。
叶进宝随后得知血案的幕后指使人,是一名当地的私人老板,和他并无恩怨,“羁押在外地”。
8月13日,记者在李坑村走访多位村民,他们认为血案是“对老叶的打击报复”。然而,8月15日,婺源县秋口镇党委书记洪文胜却对此说予以否认。李坑村委会和婺源旅游公司关于“分成费”的谈判在此后的半个月仍未达成共识,终于在7月12日,发生了村民在村口拦堵游客的事件,随后,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李坑景点紧急关闭。
多个景点相继关闭
8月13日,婺源暴雨如注。在李坑村一位村民掩护下,记者进入了已经关停一个月的李坑景区。
景区入口处,由于有隔离线,几名保安盯着进出的村民及车辆。景区内,家家闭户,街上只能偶尔遇到几个村民。四处散落着木架子、砖瓦石材,知情人称为“大拆迁后的杰作”。记者在李坑村主街发现张贴着由婺源县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于8月10日发出的“李坑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通知,上面表明“8月11日开始拆除文昌阁至村委会老办公楼以及小菇尖的违章建筑”;同时,记者也在一家叫双峰客栈的门前看到了被认定为有“违章建筑”的村民名单及“违章情况”,名单显示,李坑300余户村民中,有90余户建有“违章建筑”。
“他们现在对外解释景区关闭是为了创建国家旅游示范县而进行综合治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可事实上,景区7月12日关闭了,所谓的整治8月初才启动,就是找个理由罢了。”
据李坑多位村民反映,“关闭景区”是“不得已”,因为“分成费至今没有达成协议”。按照惯例,李坑村民每季度可领到门票的分红收入,然而截止到2011年7月底,李坑村的村民均未领到“分成费”,这引发了李坑景区“拦截游客”事件,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景区紧急关闭。
8月11日,与李坑同属婺源旅游北线的汪口,也发生了“拦截游客”事件,婺源旅游公司不得不在8月12日宣布汪口景区紧急关闭。
在汪口景区经营宾馆的余秀青告诉记者,8月11日晚,汪口村村民聚在一起讨论如何与婺源旅游公司就“分成费”谈判会达成共识时,当地镇政府及派出所却要“驱散村民”,村民拦车后仍“强行进村”,当场撞伤一位80多岁的老人和一名小孩,引发民众不满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晚,村民向当地镇政府及婺源旅游公司提出了包括“汪口本村村民每年旅游资源费必须达到1600元以上”的10条意见,并发起“村民签字”的活动。
据记者了解,作为婺源旅游的核心景点之一,当前汪口景区村民每人每年的门票分红收入仅为150元。
8月14日,记者从当地旅行社导游、游客及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口中证实了江湾景区也因“分成费”问题而发生“拦截游客”事件,导致被紧急关闭。
沉疴四年的“分成费”
据当地村民介绍,“拦截游客”、“关闭景点”在婺源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2007年4月14日,李坑村曾拒绝对外接待游客长达15天,直到劳动节前夕才真正开放。
主要矛盾是,李坑村原住民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门票分成未能达成一致。
4年过去了,门票分成的问题迄今没有彻底解决。
据悉,婺源旅游发迹于2000年,当时各景点由本地或江浙一带的老板承包投资兴建。2007年,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婺源当地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中入驻婺源,收购婺源当地14个景点后,成立了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全村村民分成按门票的19%的比例提取,双方通过协商后达成3年(2008年至2010年)一次性给予每位村民1300元。
2011年1月1日起,门票提成问题又重新面临讨论。
6月22日,辖区政府秋口镇政府通知李坑村各组长或组代表到秋口镇政府开会协商“门票分成”一事。据村民回忆,据当时婺源旅游公司副总王建红提出的去年门票收入的数字推算,每位村民应得门票分成款为每年2308元。当时,村民都同意,但并未得到镇政府领导正面答复。
突如其来的“李坑血案”、“关闭景点”让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终于决定与村民代表谈判,并最终在8月初给出了“分成费每人每年2100元”的结论,但此标准迄今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更未经村民投票认可。
8月8日,李坑景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突然下发通知,称“李坑景区无违章建筑户从今天下午开始发放2011年暂定的门票分成款”,要将生米煮成熟饭。
“只要在谈判会上不低头,为老百姓说话的不但像老叶一样被报复,也都成了违章建筑户,半年的分成费打了水漂,被镇政府以违章建筑罚款的名义没收了。”村民李玉华(化名)愤愤地说。
“婺源旅游模式”遭质疑
“发生这些事是婺源旅游的一个偶然,也是一个必然。”一位在婺源当地从事旅游景区开发长达10年之久的知情人士如是总结,“一方面村民担心旅游公司瞒报门票收入,另一方面旅游公司认为村民眼见的旅游兴旺并非为实。”他认为,当初在各种问题都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就强行将景点捆绑出卖,并非妥当,如今的问题不是关闭景区就能解决。“如果不从机制上入手解决,类似事情还会发生。”
“我们并没有信口开河的要分成费,就是要求旅游公司能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19%来分成。”当地多位村民如是说。有一位细心的村民曾看到一份经过婺源县审计局审计核实的分成费公告,其数据显示为每人每年“2308元”。然而这个说法却遭到了婺源旅游公司方面的否认,该公司的一位吴姓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在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分成费”,同时又以“不熟悉公司财务”为由拒绝透露景区门票收入,让记者“问旅游局”。
而婺源县旅游局一位洪姓主任对“多个景区关闭”一事回应称“旅游局已经介入,在做协调工作”,对于“景区何时开放”及“分成费”问题并没有作出回应。
多年从事古村落保护开发研究的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王云才表示,“古村落的开发与保护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因为涉及到原住居民,因此在开发旅游景点的同时首先要考虑到当地村民的经济利益”,他认为解决涉及原住民切身利益的“分成费”问题一定要慎重解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旅游开发公司及村委会公布账目、引进第三方独立审计监管机构都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
然而,据记者了解,无论是婺源旅游开发公司还是李坑村委会,从未公开过账务。
婺源景区“分成费”问题,已沉疴四年,终该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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